12月5日,漳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个人经营性贷款、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、贷后管理不到位,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合计处以135万元罚款;叶某敏被警告;郑某华被警告,并处以5万元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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